《惠花米用户服务协议》

本协议签订地:上海市杨浦区

提示条款

欢迎您阅读并签署《惠花米用户服务协议》(“本协议”)并使用 本平台 服务。

惠花米的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生活号、H5页面等,惠花米特权 网站(www.huihuami.com)及 惠花米特权购物商城 APP 客户端 、 微信公众号、WAP端等,以及基于第三方平台但由兴塔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服务并明确用户需遵循本协议的各类应用、软件、专属频道等 ( 以下统称为 “ 本平台 ”)在此特别提醒您仔细阅读(未成年人应在其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中的各个条款,尤其是以粗体并下划线标示的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 本平台 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及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司法管辖的条款。您有权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本协议。您与 本平台 均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签订地为上海市杨浦区。

   您如果通过登录 ( 也包括通过第三方授权登录方式) 本平台 申请 页面或者 本平台 提供的其他 申请 渠道注册用户账号,完成 本平台 的注册流程或使用 本平台 的服务, 即视为您完全同意本协议,愿意接受本协议所有及任何条款的约束。

 

一.  名词解释

除您与 本平台 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当中的下列名词均采用如下解释:

1.  本平台:指 本平台 享有全部著作权 及其他知识产权 的、提供给您及其他用户登录和使用的 惠花米卡、惠花米特权购物商城的网站,以及对应的  APP 客户端 、 微信公众号及WAP端多媒体、多应用、多软件服务工具等,以及基于第三方平台但由本公司提供服务并明确用户需遵循本协议的各类应用、软件等 。 本平台 由兴塔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经营,部分服务由关联公司提供,如有必要, 本平台 将依法在适当场景下披露具体服务主体。

2.  惠花米特权 服务 协议 :即本协议,指您与 本平台 订立的旨在约定您 申请惠花米特权、激活、 登录、使用 本平台 ,以及通过 本平台 下达订单、购买商品、支付货款、收取商品等整个网购过程中,您与 本平台 之间的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

3.  商品:是销售商通过 本平台 向您 展示 推荐并进行销售的具体商品 或服务 的统称。

4.  销售商:可能是 本平台 的运营主体或关联公司,也可能是入驻惠花米特权商城的第三方商家。 本平台 会以恰当方式向您展示相关主体信息。

5.  订单:指由 本平台 生成的记录您通过 本平台 所购买的商品的名称、 品牌、价款、折扣等交易信息的表格。这份文件将被用作所有可能发生的与您购买有关的询问、请求和争议的参考。

6.  惠花米会员卡号 :指您通过 本平台 提供的会员卡 注册渠道, 注册获得并可据以登录 本平台 的 会员卡号 。

7.  本平台 规则: 本平台 在 平台 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解读、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8.  推广奖励:指 本平台 举办的基于商家或用户的真实有效的推广分享等行为而承诺用户支付的一定奖励, 用户同意并确认, 用户 应 基于其分享推广行为与惠花米特权或惠花米特权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建立推广服务 合作 关系, 并 确认 与 惠花米 特权 或 惠花米 特权合作的第三方 公司 签署 附件的服务协议 , 奖励 收益由惠花米特权或惠花米特权合作的 第三方 公司进行费用结算。 具体 的 合作 协议内容 、 奖励规则 、 以及 领取 方式 等 请以 本平台 内 “我的”展示的具体协议及规则为准 。

 

二.  用户 使用 本平台 规则

1. 您确认,在您开始 申请注册 本平台 会员, 使用 本平台 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此外,您还需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否则您可能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 本平台 服务。

2. 您可以通过登录 本平台 会员申请页面申请 本平台 会员卡,并按照相应指引激活会员权益 ,一经 激活 ,您即可以凭借 卡号 及登录密码 , 或采用 本平台 提供的其他登录方式登录 及使用 本平台 。

3.您成功 获取会员卡 后, 需要绑定一个手机号码。 如果需要从 本平台 购买商品的,还应当填写一个收货人、收货地址。除此之外,您还可以按照 本平台 相关页面的说明填写 其他 个人信息,上述个人信息 的填写并非您购买商品所必须,您可以选择填写与否 。为使您更好地使用 本平台 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 本平台 可要求您按要求及我国法律规定完成实名认证。

4 .    本平台 原则上 只允许每位用户使用一个 本平台 账户。 如有证据证明或根据 本平台 规则判断您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 本平台 账户 , 或您的账号来源于此类不当行为 的情形, 本平台 可以采取冻结或关闭账户、取消订单、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如给 本平台 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您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5 .  您务必妥善保管您的 会员卡号 、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如有)及您填写的所有个人信息。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本平台 并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除 本平台 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 提供 信息、购买商品及服务 、 发表评论、售后处理决定 等)负责。

6 . 为了防止您及其他用户的 会员卡号 及其项下的个人信息泄露或者被他人窃取, 本平台 可能会随时采取计算机病毒查杀技术、计算机加密技术等措施进行保护。对此,您完全同意并接受,但这并不能免除您对 会员卡号 及其项下的个人信息所负有的妥善保管义务。

7 . 由于 本平台 会员卡号 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平台商业信息,您的 本平台 会员卡号 仅限您本人使用。否则 本平台 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8 .  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 根据您的 会员卡号及该卡号绑定的手机号项下 下的商品购买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销售商如果发现或者合理怀疑您此前或者当次通过 本平台 提供的 网购 渠道购买的商品有出现并非用于个人消费或者使用用途的情形,对于您的这个用户账号的商品购买需求,销售商有权不予接受;您如果已经下达订单,销售商有权不予接受订单;销售商如果已经接受订单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并不予发货。而且, 本平台 视情况还有权冻结您的这个用户账号,使之无法通过 本平台 以及 本平台 提供的网购渠道下达订单、购买商品。

9. 平台发现您参与相关促销、拉新或其他各类平台活动存在虚假交易、刷单等行为,平台有权按照 * 虚假交易规则 及活动规则做出惩戒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分佣等奖励、冻结账号、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10.  您可以通过 本平台 申请 注销 本平台 会员卡 。 我们在此善意的提醒您, 您注销 会员卡 的行为 将会导致您在 本平台 的会员权益一并注销, 会给您的售后维权带来诸多不便。您知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交易记录可能须在平台后台保存 5 年甚至更长时间。 经 本平台 确认您的账户满足以下条件的,您的账户将被注销:

(1) 账户无任何纠纷,包括投诉举报 、 被投诉举报 及诉讼 ;

(2) 账户为正常使用中的账户且无任何账户被限制的记录;

(3) 账户内无未完成的订单、服务;

(4) 账户已经解除与其他网站、其他 APP 的授权登录或绑定关系。 一旦您的个人帐户注销,您将无法登录、使用 本平台 账户,您也将无法找回您账户中及与账户相关的任何 记录、 内容或信息,在您的会员期间累积的积分、及代金券也将不复存在。如果您希望日后再次加入 本平台 ,您理解并同意, 本平台 无法协助您重新恢复前述服务。 同时,为保障您的个人合法权益, 本平台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为您提供账户注销服务。但若您恶意利用法律赋予的用户注销权利,在一定时间内重复注销、新注册等有损平台运营资源行为的, 本平台 有权对您的账号采取取消新用户奖励权益等的止损措施。故 请您在提交注销申请前,务必先了解须解绑的其他相关账户信息,具体可与 本平台 的客服联系。

 

三. 商品描述与营销信息

1 . 商品描述:相关商品信息均由销售商提供, 本平台 尽可能根据所接收到的商品信息准确、详尽地描述每一件商品。然而,由于销售商所提供的商品 信息 不一定是准确、完整、可靠、有效和没有错误的,因此 本平台 不能保证 本平台 所有商品的描述和其他相关内容是准确、完整、可靠、有效和没有错误的。

2 . 营销信息:您一经注册 会员卡 ,即视为您同意 本平台 通过短信 、 微信 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发送相应的商品广告信息、促销优惠等营销信息;您如果不同意发送 ,您可以通过相应的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四. 商品价格

除适用于海外消费的折扣券以外, 本平台 上显示的所有价格都是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包括所有的税费,但不包括运费 ( 除非特殊说明) 。结帐之前运费会自动计算包含在订单总价之内。在商品详情页面里您可以找到所有的相关信息,支付价格为下订单时的有效价格。 跨境电商的商品,请以商品详情页面告示的价格方式为准。

 

五 .订单  

1 .  本平台 保留对单个商品的 区域出售 数量 、 规格 进行限制 的权利,有权 对单个订单的商品购买数量及同 一 IP地址对同类商品购买数量 、 规格 进行限制。

2 .  根据您填写的订单信息,系统将会生成一份包含您的订单的必要信息的电子订单 , 是该次交易的有效证据,这份文件被认为是所有的发货、问题、退货和争议事项的参考,所以您必须非常仔细地 查看清楚 这些信息并纠正一切可能的错误。点击“ 去结算 ” 意味着您认可订单表格中包含的所有信息都是正确和完整的。

3 .  如果您填写的收货人与用户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视为您的行为和意思表示,您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4 . 您可以选择取消订单, 对反复的取消行为,我们可能会 通过大数据分析 调查其原因, 为维护合理的商业利益,也为给正常消费者提供更多交易机会,我们 可能会 因您多次反复取消订单行为而 拒绝 继续 向您提供服务、冻结或关闭您的 会员账号 。

5.针对活动的促销、分销订单,平台已建立相应的风控机制,在基于平台风控规则被判定为虚假交易/刷单行为的,不论您是销售商还是用户,平台有权取消相关订单,不对佣金进行结算并视具体情节决定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六 .合同成立

您理解并同意: 本平台 上销售商展示的商品和价格等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 ,当您作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下单时须填写您希望购买的商品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收货人、联系方式、收货地址(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方式等内容; 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您向销售商发出的合同要约 ;销售商收到您的订单信息后, 只有在销售商将您订单状态更改为已发货状态,方视为您与销售商之间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 ;如果您在一份订单里订购了多种商品并且销售商只给您发出了部分商品时,您与销售商之间仅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 只有在销售商实际直接向您发出了订单中订购的其他商品时,您和销售商之间就订单中其他已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才成立合同关系 ;对于电子书、数字音乐、在线手机充值等数字化商品,当您作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下单并支付货款后合同即成立。

 

七 .商品缺货

由于市场变化 、 技术原因 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因素的影响,无法避免的会出现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的商品出现缺货、价格标示错误等情况 。 如您下单所购买的商品出现以上情况,您有权取消订单,销售商亦有权自行取消订单,若您已经付款,则将为您办理退款。

 

八.配送服务

您所订购的商品有两种配送方式:(1)由 本平台 选择具有运输服务资质的公司为您提供运输代理服务;(2)由销售商选择具有提供运输服务资质的公司为您提供运输代理服务。 基于配送合作、配送秩序的考虑,原则上 本平台 及销售商无法按照您的指定由某个物流服务商进行配送,除非 本平台 页面有明确说明。

 

九.商品收取

1 . 您所订购的商品将被送至订单表格上注明的送货地址。无论什么原因商品不能送达到送货地址的,销售商将会尽快跟您取得联系。假如从销售商第一次试 图跟您联系之日 7天内您没有提供答复,销售商 有权 取消该订单。 对于生鲜品类商品,因配送时间的耽误,商品极有可能已经损坏,故我们将不再退回您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对于其他商品,我们将收取来回的快递费。  

2 . 在您收到订购商品时,您书面签收则证明您收到了完好状态的商品。如果 包装出现破损,请拒收。

3 . 您在 本平台 购买的商品由配送公司为您完成订单交付的,系统或者单据记录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您购买的商品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销售商向您指定系统发送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您购买服务的,生成的电子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4 . 如果您收到的商品与送货单中的商品列表不符,您可以按照 本平台 对外公布且正在实施的退货政策及退货程序,将相应的商品退回销售商 。

 

十. 退回订单  

1 .  对于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您如果需要退货的,请 在 收到商品之日起 7 天内,按照不影响商品正常使用及再次销售的原则,将您需要退货的商品及其包装、赠品、送货单、税务发票(如有)等送货时一并交付给您的物品和资料,全部完好无损地退回销售商。否则,销售商有权不予退货。除有相反的证据外,退货的日期以销售商收到的包裹上显示的寄出邮戳所显示的日期为准。 对于某些商品,如在商品详情页面及有关退货政策中已提示该类商品不予以退货的,您的下达订单行为将被视为您已同意接受销售商对此类商品不予退货的安排。

2.  销售商有权拒绝不符合 本平台 对外公布实施的退货政策所规定的条件的所有退货。仅当销售商确认以上规定的这些条款得到了适时的遵从后,才会启动返还货款金额的程序 。

3 .  如果您的退货与上述退货规定不符,您将 无法 得到任何退款。不过, 您仍有资格自行支付费用(包括运费)以便接收已经退回到销售商的商品。如果您不想接收已经退回到销售商的商品,销售商有权保有这些商品并保留已经收到 的金额。

 

十一. 知识产权 及不当技术行为

  1.  本平台 对平台的内容享有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编码、商标、 服务标志、商号、图形、美术品、照片、肖像、文字内容、音频片断、按钮图标 以 及计算机 软件、标识、数码下载、数据汇编 、 评论 都是 本平台 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 您仅在符合 本平台 使用目的的前提下被许可浏览和使用 本平台 ,即以个人名义浏览信息和购买供个人使用商品的目的。 禁止 其他方式的使用 , 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方式:复制、修改、销售、传送、再版、删除、添加、展览、记入或演示 本平台 的内容或以其他方式部分地或整体地非法使用 本平台 的内容,但 基于宣传、分享 本平台 及商品,且 经 本平台 允许将 本平台 当中的资讯转发至微信朋友圈等第三方媒体的除外。

3 .  您不得进行任何侵犯 本平台 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平台 保留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这些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 1 )修改、复制和/或发行 本平台 ;

( 2 )进行编译、反编译、反向工程或者以其他方式破解 本平台 的行为;

( 3 )使用 本平台 外挂和/或利用 本平台 当中的 BUG 来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 4 )利用劫持域名服务器等技术非法侵入、破坏 本平台 的服务器软件系统,   非法挤占 本平台 的服务器空间,或者实施其他的使之超负荷运行的行为;

( 5) 修改、增加、删除、窃取、截留、替换 本平台 的客户端和/或服务器软件系统中的数据 ;

( 6 )假冒 本平台 或签约商家在 本平台 当中发布任何诈骗或虚假信息;

( 7 )在 本平台 当中内置插件程序或者其他的第三方程序;

( 8 )利用 本平台 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计算机病毒 ;

( 9)利用爬虫程序或其他类似技术对 本平台 上的数据、信息、用户信息进行爬取及引用。

 

十二 .用户 行为 守则

 1 .  您如果需要进行下载、安装、 运行、登录或者使用 本平台 ,您至少必须自备一部可供上网的 电脑或 智能移动终端,并确保其能够通过互联网与 本平台 服务器软件进行实时的信息(即电子数据)交互,相应的上网流量费等相关费用由您自行承担。除非另有说明, 本平台 存储在其服 务 器上的数据是 本平台 和其会员之间交易的唯一有效证据。

2 .  本平台 的发放及 本平台 目前免费使用 , 仅收取 本平台 寄送过程中的快递费用 。 本平台 有权 基于运营成本等考虑, 设置收费 标准或服务 、费率标准、收费对象及/或收费时段。您如果不同意 相关 收费,则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本平台 ; 您如果继续使用的,则视为您接受 本平台 的上述设置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3.  您充分理解: 本平台 可能会不定期地通过发布软件升级包或软件补丁、 在线升级等方式对 本平台 进行更新。更新的过程中, 本平台 可能通过互联网调取、 收集您的终端上的关于 本平台 的客户端软件版本信息、数据及其他有关资料,并自动进行替换、修改、删除和/或补充。此种行为是平台更新所必须的一种操作或步骤,您如果不同意 本平台 进行此种操作,请您不要进行更新;您更新的行为即视为您同意 本平台 进行此种操作。

4.  在 本平台 开放评论专区的情况下, 您有权在 本平台 当中发表评论,或者回复其他用户的评论, 但您应确保评论真实、客观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而且,您不得借助 本平台 用户评论功能发布任何广告。

5.  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 本平台 当中发表、转发或者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  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对您在 本平台 当中发表、转发或者传播的评论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照片、文字内容,不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本平台 均享有永久的、无期限及地域限制的、完全免费的使用权。而且, 对于上述评论和/或内容, 本平台 还享有下列各项权利,且实际行使时无须另行 征得您的同意:

(1)有权将其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使用,被许可的第三方征得 本平台 同意后,既可以将其使用于 本平台 网站和/或其 App 等 本平台 自有网络平台,也可以将其使用于被许可的第三方自有的网络平台。

( 2) 有权对其进行修改、编辑、汇编、改编、分发或者以其他的方式进行使用;

( 3 )既有权使用其全部内容,也有权使用其中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内容;

(4)有权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对未经 本平台 许可而擅自使用上述评论和/或内容的第三方进行取证、证据保全、公证、提起诉讼和/或依法采取其他合法措施,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7.  惠花米会员卡 是 本平台 授权您使用 本平台 的唯一凭证。 本平台 所提供优惠均发放 至该会员卡项下 ,并且仅提供给获得授权的用户个人使用。您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条款规定的情况下使用个人帐户, 本平台 有可能在某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和/或其它公开规则,或者您严重违背社会公德、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经 本平台 判定认为存在恶意退货或不合常理的高退货率等情形、或其他损害或经 本平台 判定认为可能损害 本平台 利益的不正当行为等)下暂时冻结、永久冻结、修改、删除您的个人账户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特别地, 您了解并同意, 本平台 用户管理系统中个人帐户、积分、代金券等互联网产品及服务所有权归属 于 本平台 ,会员在满足 本平台 公布的规则的前提下有权使用上述产品及服务。非经 本平台 同意,您不得将 本平台 各项产品及服务用于商业用途(例如:销售 本平台 会员卡 、销售 会员卡 帐户下积分、代金券等)。在使用 本平台 服务过程中,如果您或您的个人帐户刻意规避 本平台 管理措施,或存在涉嫌欺诈、商业牟利、不恰当地使用服务或者其他违反本协议和/或其他公开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作弊软件获取积分及/ 或代金券 、 分佣奖励、各类活动奖励 及/或贩卖个人帐号、积分及/或代金券、盗号、 协助盗号、非用于个人或家庭的合理消费 、 恶意购买、恶意维权 等), 本平台 有权拒绝为您继续提供服务,永久冻结您的个人帐户,并根据具体情况有权对该等个人帐号中因上述手段而产生、获得的一切虚拟产品予以清零 , 有权对您的行为追究您的违约或侵权法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 本平台 采取上述行动无需事先通知您。  

8. 如您的行为使 本平台 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 您应赔偿 本平台 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如您的行为使 本平台 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 本平台 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 本平台 及/或其关联公司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可自您的任何 本平台 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

 

十三、 免责声明

1.    本平台 与其他的在线使用的互联网网站一样,也会受到各种不良信息、 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 其他用户可能会发布诈骗或虚假信息,或者发表有谩骂、诅咒、诋毁、攻击内容的,或者含有淫秽、色情 、 下流、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等让人反感、厌恶 的内容的非法言论;

(2) 其他用户可能会发布一些侵犯您或者其他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图片、照片、文字等资料;

(3) 面临着诸如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困扰、系统崩溃、网络掉线、网速缓慢、程序漏洞等问题的困扰和威胁。

2.  您充分理解到: 上 述的各种不良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并不是 本平台 或者 本平台 所导致的问题,您造成的任何损失,概由您自行承担, 本平台 无须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3.  您完全同意:除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您与 惠花米特权 约定须提前通知的以外, 惠花米特权 在 解散、注销、合并、分立, 或惠花米特权运营公司 将 本平台 或其运营权转让给了第三方, 或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者 发生 其他的诸如地震、火灾、海啸、台风、罢工、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 或 因您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用户守则 等原因,可单方中止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 本平台 将及时通知您。

4.  关于商品销售的免责声明 :

(1) 不同手机终端设备观看页面 会存在 显示 上的 差异, 本平台 上 展示 的商品在图像 、 颜色可能 与实物存在差异 。因此,所有显示的图片、视频和其他商品显示方法仅限于图示目的,在任何情况下不认为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 销售商保留根据市场价格波动随时修改上线商品价格的权利而无须事 先通知您。在由于排版错误或销售商提供价格信息错误的情况下以不正确的价 格列出来的商品,销售商有拒绝或取消任何对以不正确的价格列出来的商品所 下订单的权利。

(3) 由于合理的或不可避免的送货延迟对您或第三方带来的任何损失, 本平台 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 个人信息保护

1 .  本平台 可能通过 本平台 在您自愿选择服务或提供信息的情况下收集您的 个人信息(简称“个人信息”) 。 为了更好帮助您理解我们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规则,您可以查看我们在 本平台 公示的《惠花米特权用户隐私权政策》进行了解。该政策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平台 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防止您的个人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阅览或披露。但您充分理解并同样:由于技术的局限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行业,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绝对的安全。

 

十五.通知 与送达

1 .  联系方式 : 您在注册成为 本平台 会员 ,并接受 本平台 服务时,您应该向 本平台 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 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您在注册 申请 本平台 会员 时生成的用于登陆 本平台 接收站内信、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您 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消息的 会员卡卡号 (包括子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本平台 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本平台 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 本平台 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对于在 本平台 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您在 本平台 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

 

十六. 其他约定  

1 .  本平台 保留随时地不需要任何理由地、单方面地修订本协议的权利。本协议一经修订即完全替代修订前的协议版本,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所有用户公开征求意见,您可以通过平台指定的方式 向我们 反馈意见。如果您不同意修订后协议版本,请您立即停止使用 本平台 ,否则即视同您同意并完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版本。  

2 .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 本平台 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覆盖您与 惠花米特权 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 本平台 隐私权政策、 本平台 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 本平台 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3 .  您与 本平台 均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签订地为上海市杨浦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6.本协议自2022年6月1日公示,2022年7月1日正式执行 。点击查阅旧版本 《 惠花米用户服务协议 》 。

*附件链接: 虚假交易规则

兴塔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附件1:

惠花米特权平台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欢迎您阅读《惠花米特权平台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下称“本规则”)并使用 本平台 服务!

惠花米特权网站(www.huihuami.com)及惠花米特权购物商城APP客户端、WAP端等(“ 本平台 ”)再次特别提醒您仔细阅读(未成年人应当在其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规则中的各个条款,尤其是以粗体并下划线标示的条款。如果您通过登录惠花米卡平台购买商品和服务,即视为您完全同意本规则。

第一条  消费者 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详见表1)且符合商品完好标准的 ( 详见表2 ) ,可向 惠花米卡平台 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或换货申请。七天期间自 消费者 签收商品后的 次日零时 开始起算,满 168小时 为七天, 消费者 签收商品时间以物流签收时间为准。

第二条   消费者 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完好指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包括商品本身、包装、配件及附带的商标吊牌、使用说明书等齐全。 消费者 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适当的试用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对超出查验和试用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产生明显的价值贬损,视为商品不完好。(具体标准详见表2)

第三条   惠花米卡平台就特定商品提供更优的 品完好标准的, 依照该更优标准 。

第四条   消费者 进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的,若商品 由惠花米卡平台 包邮, 消费者 仅承担退回邮费;若商品未有包邮或商品系 惠花米卡平台 附条件包邮的, 消费者 部分退货致使无法满足包邮条件的,由 消费者 承担所有邮费。

第五条  惠花米卡平台有权根据不同商品情况在商品详情页对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作出细化规定(“细化规定”),细化规定视为本规则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对消费者生效。

第六条 惠花米卡平台跨境海淘模板不适用本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具体规则以海淘商品界面说明为准。  

第七条  惠花米卡平台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法律法规情况调整或细化本规则,消费者继续使用惠花米卡平台或下订单视为对新的规则同意。

表1:适用退换货与否的商品分类

情形 类型 例举

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 一、定制类商品 个性定制、设计服务等

二、鲜活易腐类商品 鲜花绿植、水产肉类、新鲜蔬果、汤圆、水饺、冷面、奶酪、芝士、月饼、巧克力等

三、在线下载或者买家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充值点卡,加油卡等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期刊杂志等

五、服务类 教育培训、装修设计/施工/监理等

六、拆封后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贴身用品等

七、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商用商品,或者短期内价值频繁波动的商品。 智能设备(如VR头盔等)、商用厨具、黄金、铂金、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整车、内裤、短袜/打底袜/丝袜/美腿袜、塑身裤、塑身连体衣、乳贴、插片/胸垫等

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 除上述类型外的其他商品。

 

表2:商品完好标准

1、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2、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3、 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 1 )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

( 2 )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或者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

( 3 )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

 

兴塔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沪ICP备19005092号-6

 

附件 2 :

用户与第三方公司签署的协议版本

 

欢迎您与我司【 】签署本《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为我司合作伙伴【兴塔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为“合作公司”)提供服务。

【审慎阅读】为维护您的自身权益,在您点击同意或书面签署本协议之前,请认真阅读本

协议,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权利义务条款、法律适用和管辖条款。

上述条款以粗体及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

【签约】当您按照提示填写您的个人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申请或书面签署 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我司达成一致意见并成为 我司的合作人员,此后您不得以未阅读 / 不理解本协议内容或类似言辞做任何形式的抗辩。 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您立即停止任何的申 请 / 注册 / 或书面签署程序。

【合作关系】您与我司通过本协议建立合作关系,适用《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不适 用《劳动合同法》。

 

协议条款:

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由您为合作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事宜订立本服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 服务工作内容

1.1 因我司与合作公司服务合作需要,特选用您按照我司与合作公司相关合同的规定提供 【市场推广】服务。

1.2 您应按照我司与合作公司相关合同要求规定的标准完成工作。

1.3 您承诺和保证,您具有提供本协议服务所对应的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您依据本合同约 定收取相关费用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若依据相关规定,您提供的相关服务和 收费,应通过所在机构或以其他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则您自行负责办理全部事宜,若因您 的自身原因未办理前述事宜,则您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后果,并赔偿由此给我司及合 作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条 协议效力

2.1 您的签约信息(包括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以您提供的信息为准(包括但不限 于线上提供或线下提供)。您承诺并保证您所提供的签约信息真实、准确,以免影响您和我 司之间的《服务协议》效力。本协议条款若在我司授权的网站上发布,自您线上点击确认之 日起生效;若为书面签署,自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2.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双方应另行签署新的协议;若双方未签署 新的协议,而以实际行动继续合作的,视为双方同意协议期限顺延直至按照本协议约定终止 或解除时为止。

2.3 本协议在发生下列情形时自然终止:

a 、 经合作公司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您主动退出服务的;

b 、 合作公司终止或变更业务模式而不需要您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c 、 合作公司认为您不适合继续提供服务的;

d 、 我司和合作公司解除合作的;

e 、 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再继续履行的。

 

第三条 我司的权利和义务

3.1 您应根据我司的安排为合作公司服务,服务期间您应遵守合作公司有关服务内容、服务 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合作公司可根据自身的运营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安排,您应予遵守。

3.2 我司将按合作公司的相关规定与合作公司共同对您为合作公司提供服务的工作成果进 行验收。

3.3 我司应按约定及时向您支付费用。此处您应明确:您作为我司的合作人员,在合作公司 正常向我司结算情况下,您的相关费用结算将由我司完成支付,您不应向合作公司或其关联 公司主张任何费用。您通过合作公司渠道发起的提现 / 或任何申请支付的行为,均视为向我 司发起,而并非向合作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发起。

3.4 您同意,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我司和合作公司有权为提供前述费用结算服务的需要获取您 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实名登记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相关信息等),并 将您的相关信息提交第三方机构进行身份验证。若您提供任何错误、虚假、失效或不完整的 资料,或者我司或合作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为错误、虚假、过期或不完整,我司或合 作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对此我司或合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您 承诺并同意负担因此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若因国家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我司或合作公司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时,如您

不能及时配合提供,我司或合作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第四条 您的权利和义务

4.1 您应按时尽责地完成我司以及合作公司的服务要求,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财产权、 人身权、肖像权、隐私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 策、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内容。

4.2 协议期内,您应在我司以及合作公司许可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有关的商业信息;协议期内 以及协议终止后,您均有义务对双方合作的有关协议及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我司、合作公司 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它方披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否则,因此导致我司及 / 或合作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损失,由您负责赔偿。

4.3 若相关服务通过合作公司指定的网络平台提供,或者合作公司指定的相关网络平台备案, 合作公司指定的网络平台可能将要求您签署、点击电子协议,您同意点击签署。您点击确 认后该协议将对您产生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服务费用的支付

5.1 我司将根据经合作公司确认的服务标准向您支付服务费用。由于您所提供的服务内容、 服务质量、服务时长等情况的不同,该等服务费用金额可能会呈现浮动,您清楚并了解该等 浮动为正常情况。我司以人民币形式向您支付服务费用,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 税费由我司负责代扣代缴。

5.2 我司将通过【支付宝 / 微信】账户向您支付上述服务费用。您应向我司提供以您本人实 名注册的对应账户信息,以及相关必要的证件。若具体账户信息在指定的网络平台在线提供 的,以您在线提供的信息为准。

5.3 我司服务费用支付以您提供的收款帐户为准,因您提供的收款帐户不实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您自行承担。如您帐号变更或发生不可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我司或在合作公司 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变更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负责。

5.4 我司不承担您任何社保福利待遇,也不负责您的任何医疗保险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如有违反,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及时改正;造成对方损失的,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6.2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彼此不负赔偿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 知另一方,并尽最大努力进行补救。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 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 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黑客事件、大范围电信事故等。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7.1 发生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

a. 协议期限届满或任何一方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要求终止协议的,但您要求终止协议应 事先获得合作公司的同意并不得影响合作公司的运营;

b. 一方违反协议约定,且违约方在非违约方书面通知后 15 日内仍未予改正的,非违约方可 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7.2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涉税事务委托授权

您 / 本人委托我司【 】代理本合同交易项下的涉税事务,包括代理报税、代开发 票和代开个人完税证明。

您 / 本人确认我司【 】根据本合同授权提交的相关申报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您 / 本人确认与我司【 】的合作公司不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人事劳动关系,不属于合作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个人,也并非其股东。

 

第九条 其他

9.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2 我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修改本协议条款。

(以下无正文)